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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玉米很嫩,并不需要煮太久,大概十分钟左右,夏烈就起锅了。
热乎乎的一锅热粥,也得有配菜来配才香,夏烈便去里边夹了一点泡菜,和着小米椒一起泡的包菜、豆角,还有前段时间早春挖的野葱果。
她差点把这东西给忘了,这还是开春那会儿泡的,选的比较大的葱果,当然,虽然这么说,实际上最大的也就夏烈大拇指那么大点,和那种特意种植的葱果完全不能比。
不过,这种小小的野葱葱果葱味特别重,用来炒蛋就很好吃,夏烈当时挖了不少,丢在坛子里一起泡,后来就忘了,现在看见才想起来。
她看了一眼,现野葱果已经被泡透了,舀了不少出来,手指拎着一颗塞进了嘴里。
瞬间,酸、麻、辣、香种种滋味在口里蔓延开来。
随着牙齿咬下,野葱果被咬碎,伴随着野葱独特的浓香,酸香麻辣,特别的好吃,也特别的让人口齿生津,吃完之后那口水一直在流,让人忍不住想要再吃两个,特别的带劲。
而且因为是浸泡过的,葱果的那股涩味已经完全消失了,只剩下勾人食欲的酸味。
这小米椒好辣啊夏烈嘟囔了一句,才吃了两口就觉得嘴里辣味在不断的蔓延。
这小米辣是她后边放进去的,在县里菜市场买的,当时感觉很香也很辣,就买了一大把回来,全部塞这泡菜毯子里了,也难怪这么辣了。
野葱、包菜、豆角哦,再夹两块春笋,齐活。
夏烈是在外边吃的早饭,最近天气越热,她就越爱在院子里吃饭,伴着花香和早上的凉风,别提多舒服了。
放了一会儿,已经微微有些凉的粥喝起来口感是粘稠细腻的,因为带着玉米本身的鲜嫩清甜,因而虽然夏烈没放糖,可是粥的味道仍然带着几分甜味,偶尔咬到几颗玉米芯,更是甜滋滋的,像是裹了一汪小小的蜜。
不过粥这种东西,再好吃,吃多了就觉得味道有些寡淡了,这时候盘子里的泡菜就起到作用了。
夹出来的泡菜用刀切成好入口的块状,然后放到桌上配粥一起吃,夏烈只觉得特别的下饭,一口泡菜一口粥,真的是美得不要不要的。
当然,虽然是塞在一个坛子泡的,但是菜和菜的味道还是有很大的区别的。
譬如包菜,酸辣中带着几分清甜,口感有些脆;而豆角泡的时候放的时候有些老的,吃起来有些嚼劲,不过却也是脆口的;泡笋则是鲜,早春的鲜都被锁在了里边,又嫩又香。
夏烈就跟选妃似的,觉得哪个都好吃,最后决定雨露均沾,一样来一点,每一样配粥都很好吃。夏烈最后一口气喝了三碗粥,这才意犹未尽的放下碗。
吃完早饭之后,她将泡菜坛子里的泡菜给清了一下她家里就她一个人,坛子里的泡菜完全吃不完,她打算夹点出来分给其他人,顺便清一下坛子。
毕竟泡菜这东西泡久了,太酸了,味道就不太好吃了。
多的泡菜,这家送一碗,哪家送一碗,自己则是留了一点。
晚饭她吃的是肉末酸豆角,泡好的酸豆角切成颗粒,混着青豆还有剁碎的肉末,还有小米椒一起炒,这样炒出来的酸豆角特别的酸辣可口,也特别的下饭。
就一点点的酸豆角肉末,就可以配一大嘴的饭,一口
饭配着菜刨进嘴里,特别的香。夏烈是很爱吃米饭的,因而也特别钟意很能下饭的菜,这道肉末酸豆角就是其中之一。
除此之外,她还用腊肉炒了个小白菜,用豆腐和白菜炖了豆腐汤,豆腐汤喝起来带着几分豆腐的香味,很去油。
吃饱喝足,将碗筷收拾好,又将家里的家庭成员们给安顿好夏烈很喜欢这时候的这些活计,总觉得家里多了这些生命,也就更多了几分念想,让人想起来心里都觉得满满的。
小金丝猴已经在她家呆了好几天了,因为它在家里,夏烈现在都不许人上自己家来,就怕被人给看见家里有个国家保护动物,到时候怕是村里人都得来围观。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正准备睡觉的时候,夏烈还在想“希望小金早点回森林吧。”
森林那里才是它的家,而且还有它的亲朋好友们。
哦,小金是夏烈给小金丝猴取的名字,因为皮毛是金黄色的,带着橘红,所以才叫小金,名字十分的贴切。
而在当晚半夜,夏烈就被吵醒了。
夏烈如今已经不像刚从末世穿回来那会儿,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刚回来那会儿,她就连睡觉都睡不好,每次一有点风吹草动就会被惊醒,总觉得自己还生存在那个充满危险,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有丧尸冲进来的末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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