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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晚上做的什么好吃的,这么香?”
李国良还没进门,声音就在门外喊了起来。
李初五和李国良先后进门来,两人背后的衣服上都有一大块暗影,那是被汗水浸湿的。
“妈,今天是什么日子呀,您居然烧了这么大一条鱼!”
李国良看到桌子上的大碗,兴奋的问道。
他平时干的都是体力活,出的力一点都不比轧钢厂的那些工人轻,最是缺口,只不过他一直仗着自己年轻硬扛着。
这下子看到了肉食,饥肠辘辘的他再也扛不住馋嘴,用手从碗里飞快的捻起一片鱼骨头,放到嘴里开始吮吸了起来。
“是二哥抓的!”
茶花将晚饭端到桌子上,开心的说道。
小时候的快乐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有口吃的,就可以快乐很久。
“老二这身体刚好,还是不要随便下水的好!”
李初五端正笔直的坐到桌子边,将手里的包袱放到桌子上。然后从包袱里面掏出一个大竹筒,还有几个铜钱。
“今天下乡,看到了这么一个大笔筒,我记得国华你那桌子上笔筒裂开了,就给你换回来了。还有这几个铜板,回头让你妈给茶花做个毽子!”
李初五笑着说道
“笔筒有这么大的吗?”
李国华好奇的将笔筒拿起来看了看。
这个笔筒拿到手才现,不是自己以为的毛竹做的,相反是木头做的,还挺沉。
表面什么雕刻都没有,光秃秃的,摸起来很是舒服,像是摸在小孩的肌肤上一样。
我靠,这个不会是黄花梨的笔筒吧,古董?李国华拿起来左看右看,有些惊疑不定。
“比这个更大的我都见过,有什么好奇怪的,这次为了让别人送这个笔筒,我还给他多开了两毛钱呢!”
李初五一副见怪不怪的说道。
只见他打开一旁的橱柜,从里面取出一瓶酒,不是什么牌子酒,是他在胡同口老字号王记老烧打的散酒。
只见他将面前的小酒杯满上,然后抿了一口,又重新满上,才恋恋不舍的将酒瓶放回原处。
这是他给自己定的规矩,一次最多只能喝一杯,不过为了多喝一点,往往要先喝上一口再满上。
李国华看了看手中的笔筒,又看了看茶花手中的铜钱,都是顺治通宝。
哎,还真是古董,自己手里的这个笔筒就算不是黄花梨,也是个有些年头的老玩意。
现在这些玩意是真不值钱,大多数都是从地主老财家里分的,拥有的人都不认识,说不定还给你熔了去炼铁炼铜。
这些东西想要真正的开始值钱,至少得2o-3o年后,等改革开放后,一些人手里有钱了,才开始慢慢的升值起来。
刚刚升起的囤积心思,不由的又放下了。还得二三十年呢,有这精力,不如干点其他事。
等过个7-8年,那个时候市面会有点混乱,如果有机会的话倒是可以多收集一些,现在的话没必要,一家人吃饱饭都还是问题呢。
“二哥,真好吃,如果明天还能吃的话就好了!”
茶花嘴里含着一块鱼肉,一边吐刺,一边含糊不清的说道
大哥李国良直接将鱼头给夹走了,李父李母则是专挑鱼尾巴吃,就剩鱼刺最少得鱼腹肉给茶花吃,吃的小丫头眼睛都眯了起来。
“死丫头,谁家天天吃鱼的?你二哥今天也就是瞎猫碰上死耗子!”
母亲陈兰笑骂道
纺织厂的那条河她知道,深的很,一般人哪里能抓到鱼。
“行,只要你喜欢吃,明天二哥还给你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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