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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都穿着铁盔铁甲、手持大盾短剑,除了内衬是黄色,和军团士兵并无二致;他们的队伍由一个一个的大队组成,每一个大队都是一个密集的方阵,而大队之间却又错落有致,虽然看不清尼克斯士兵的神情,但他们从行进到停止基本能够做到整齐划一,而且身姿挺拔静默,使整个阵列给人一种难以言喻的压抑和紧张。
凯撒的神色变得凝重,他之前听特雷博尼乌斯讲述过尼克斯步兵战力不俗,和以往的蛮族战士完全不同,现在他亲眼目睹这支蛮族步兵队伍不但训练有素,而且很可能久经战阵,不然怎会形成这样逼人的杀气。
就在他暗暗心惊的时候,望见对方军阵中窜出一支百人骑兵队伍,为之人骑着一匹高大神骏的战马,头戴耀眼的金盔,身披兽皮大氅,身边的骑兵高举着一面绘有怪蛇的大旗……
这恐怕就是尼克斯的那个所谓的国王!正是此人学习罗马,花了二十多年时间将一个小小的部落打造成多瑙河平原最强大的势力,甚至还制造出了罗马也没有的纸……此人还胆大包天,居然趁着罗马内战的时候,率军入侵……使得自己在彻底打败庞培、原本以为可以顺利的接管罗马的一切,结果却现罗马陷入了极大的危险之中,尼克斯领是罪魁祸,他完全打乱了自己的计划!……凯撒目光炯炯的凝望着对方,轻轻的哼了几声,语气中有着一丝赞叹,但更多的是愤恨。
当尼克斯全军停止前进、开始重整阵型的时候,马克西姆斯就带着佩科特一干人赶到了阵列前方,他们需要仔细观察敌阵,再根据观察到的情况决定是否调整阵型。
马克西姆斯很快就注意到罗马军阵前方那十几名骑马的军官,他们都戴着高耸的竖排红色帽缨头盔,锃亮的板式胸甲,只有一人有所不同,他还披着猩红的托加长袍,高举鹰旗的执旗手恭敬的站在他旁侧。
难道此人就是千百年来被欧美人所敬仰的凯撒?!……马克西姆斯的目光紧紧的锁住对方,眼神中有几分好奇,但更多的是想取而代之的豪情。
两人对视的片刻,然后一方沿阵列向北行,一方向南行,分道扬镳。
马克西姆斯回头望了一眼远去的凯撒,突然沉声说道:“佩科特,我决定——只要打赢了这场战斗,参战的军官和士兵所获得的战功将翻倍计算!”
“大王,这——”
马克西姆斯将手用力一挥,语气坚定的说道:“这一仗对我们尼克斯至关重要,如果失败,不但我们有全军覆没的危险,而且王国的领地也将会受到威胁!
你瞧,我们面前的敌人曾经征服了高卢地区、打败了日耳曼人、打败了强大的庞培……他们是罗马最精锐的部队,我们的士兵必须拿出远胜以往的斗志、抱着拼了命也要杀死对手的决心,才可能赢得这场艰苦战斗的胜利!
所以我必须打破常规的法令,开这个特例,给予他们激励!我想我也有这个权利,一切都是为了胜利!”
佩科特不再犹豫,他当然也希望通过这场战斗的胜利让自己的功勋翻倍:“大王,我这就派人去通知全军!”
随着十几名传令兵在各个大队前后奔驰呼喊,尼克斯各个大队方阵陆续响起欢呼声,最终连成一片,响彻整个战场:“国王万岁!!!国王万岁!!!……”
尼克斯王国经过二十多年的展,虽然文字还是拉丁文(在马克西姆斯的要求下,凯斐索丰带领一些学者已经开始在创造尼克斯自己的文字),但语言已经确立以凯尔特语为主,毕竟如今尼克斯王国的主体民族是凯尔特人,不过由于混杂了伊利里亚语和日耳曼语,它已经与其他地区的凯尔特语言有所不同。
凯撒当然听不懂对面的敌人在吼叫着什么,不过这惊天动地的音量让他有了一丝悸动,他环视或多或少也有所动容的手下们,故作淡然的说道:“原本我以为这些尼克斯蛮族战士和我们勇敢的士兵一样,战前如同山峰一样沉稳,当战斗的时候才会展现出他们赫人的凶猛,没想到他们跟我们以前击败过的蛮族一样,喜欢在战斗前大喊大叫,这其实是缺乏信心的表现,因为他们总是在战斗中遭遇到挫折就轻易溃败。”
“凯撒,您说的没错,咬人的狗从来都不叫,这些蛮族人现在耗费精力乱喊乱叫,等到号声吹响,我就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力气喊救命!”
库尔巴立刻附和道。
其他人一阵哄笑。
马克西姆斯一行人在震耳欲聋的欢呼声中最后来到了右翼(罗马军阵的左翼),他凝望着对面装备各异的敌骑,辨认了好一会儿,不太确定的说道:“这边是罗马骑兵……这是高卢骑兵……这应该是塞萨利骑兵……那是哪里来的骑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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