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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叶桑想的是用散弹枪把那些人都灭了,但这话肯定不能说,于是嘴上答应下来。
应了话,叶桑注意力放到了商城上,散弹枪买下来了,但她不会用,还要研究一下使用方法。
另一边,岩把手里的刀猛地扎入狼骨部落的战士,鲜血飞溅,撒到他的身上。
这血向兴奋剂似的,点燃了狼耳部落战士的战意,一个个更加勇猛了。
“杀!”
螣仓大喝一声,一枪扎进墟的左肩,然后猛地往前推,把墟推到了一颗巨木上,枪头扎得更深了,鲜红的血从伤口垂落。
墟痛得一脸狰狞,后背抵着树干,手握住枪头,那血像水一样掉落:“螣仓!”
螣仓把枪往回一收,再刺过去,凶猛如野兽般:“死!”
墟的心脏被枪扎了一个对穿,枪扎进了树干,他的身体逐渐软下来,口中吐出鲜血,慢慢垂下了脑袋,断了气。
生命有时很强盛,如风吹雨打却坚强生长的小草;有时候又很脆弱,如现在这般。
“噗!”
又一个狼骨部落的战士被大刀刺穿身体。
即便身体的肌肉硬地像石头一样,也不是利刃的对手,利刃还是可以轻轻划开身上的血肉,收割性命。
战斗持续了半个多小时,一地的鲜血,看起来触目惊心,狼骨部落的战士被团灭,狼耳部落重伤了两个,轻伤三个,其他的没受伤。
叶桑跑过来,从随身挎包里拿出药品为他们治伤。
处理了伤口,她去砍了几根小树过来,又找了些藤蔓,编了两副担架,重伤的人是没办法行走的,而且也不好背,用担架抬最好。
狼骨部落的人,他们的尸体被扔到了远处的土沟里,别影响他们挖藕。
不过今天是挖不了了,五个人受伤,万一再来一个部落的战士,他们可真的要被全杀了。
把挖出来的藕捆起来背到背上,一行人返回部落。
路上,叶桑回忆着刚才看到的一幕,奇迹地现自己心里竟然没有觉得不适,总有一天,自己会被这个世界同化。
且不说这些,蛮荒是真的可怕,一言不合就拼命,残忍、血腥才是这个世界的特色。
这一次,她才算真正的体会到了蛮荒生活。
回到部落才早上十点,计划的是挖一天,这会儿他们回来,部落的人都很不解,当看到有人受伤时,各个脸色大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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