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不说别的,就是口哨一吹,便落在你手上这点,那逼格真是太高了,说道:“哪天你帮我也弄一只!”
阿奴回睨了赵云一眼,认真道:“要想得到一只属于自己的鹰,可不是容易的事情,最少要数年时间,而且还要你天天和它待一起,每天就训练它!”
闻言,赵云热情骤减,他可没时间天天和鹰待一起,况且还是几年,问道:
“你说你的鹰,可以为我侦察敌情,那它怎么分清敌我?”
“我可以告诉它啊!”
阿奴一直抚摸着右手肘上的苍鹰,一脸自信地说道。
赵云将信将疑地看着苍鹰,他在想这玩意真能分清敌我?
感觉赵云似乎怀疑布里的本事,阿奴急于表现,说道:
“想不想吃野兔?我可以让布里马上抓一只回来!”
“那你让它抓一只回来,若真抓回来了,我就让你随我去草原!”
赵云也想看看这苍鹰的本事。
“布里布里~”
阿奴对苍鹰低语几声,微微向上一抬手肘,苍鹰展翅掠空,如离弦之箭一般迅疾,看得赵云与一众斥候一愣一愣的。
因为在这个时代,游牧民族控鹰是非常罕见的,只有西域地区才有,在蒙古高原上是见不到的,像辽元时期的海东青,距此时都还有好几百年时间。
而在中国历史上,最早懂得驯鹰的,是新疆的柯尔克孜族,据说有六千年的控鹰史。
没过多久,天空中传来尖锐洪亮的鹰鸣声,待近一些,赫然可见苍鹰锋利的鹰爪下抓着一只肥硕的灰兔。
“怎么样?”
阿奴一脸傲娇,从鞍上跳下,拾起苍鹰扔地上的野兔。
“哈哈哈!”
赵云抚掌大笑:“绝了!”
…。。
随后,赵云一行人返回王庭…。
当庭内军士看到阿奴肩上站着一支威猛的雄鹰时,无不投来震惊的表情,他们听说过老鹰抓鸡崽,但没听过能停在人肩上的鹰。
见一众汉军投来震惊而好奇的眼神,阿奴心中暗喜,甜滋滋的。
“启禀主公,准备就绪!”
阎柔瞅了一眼阿奴肩上的雄鹰,抱拳道。
赵云向西展目:“支会一声阿乌,即刻出兵!”
“诺!”
阎柔铿锵应诺,当即派人前往阿乌驻地。
赵云对送行的一众将领郑重拱手“文和,诸位将军,保重!”
“主公保重!”
贾诩与众将躬身一礼;对于赵云领兵杀入草原,贾诩是复杂的,他也知道不解决边患,进军中原是非常困难的,但赵云这种方式又非常冒险。
“文和,记住我的话!”
赵云攀上马背,拔转马头前,非常郑重的说了一句。
闻言,贾诩幽深的眼眶中,竟有些湿润了,他想到了在西河时,赵云对他的交代。
文和,边患必须解决,我不求边安百年,但最少要像当年一般平靖数年……。
如果…我说如果我出现了意外,便奉吾遗命,辅子胤为主,广积粮,高筑墙,缓称王……
贾诩不着痕迹地轻拭眼角,对策马远去的赵云,深深一揖…。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要扮演反派角色而他,乐意效劳...
简介关于幻求真幻求真,真寻幻,大道尽头未闻空。梦醒觉,觉悟空,心境澄明自在通。身存念,念通心,天道真妄惑禅中。万归一,一生万,轮回往复始见终。少年经历世间百态,慢慢转为一个虔诚追求永生的真修士,希望可以长存于世,看遍天地繁华落寞,体验世事变化无常。明悟幻道,以幻道,磨人性,炼己心。...
不再孤单捡个小正太回家...
小说反派崽崽不好养,山神外挂上大分中主人公是顾朝之和孟婉婉。小说讲述了孟婉婉为了救一位过马路的老人,不幸被汽车撞倒。就在她以为要去投胎的时候,一本山神手册竟然将她救下,只要完成手册中的委托,她就能再次复活。看着眼前三个弱不禁风的幼儿,孟婉婉想象到他们的未来,不禁握紧拳头下定决心我接受了这份委托!...
文案将军府众人发现,自家将军和夫人都变的十分反常惜字如金孝顺有加兄友弟恭手捧林姑娘的将军,现在变得出口成脏顶撞老母赶走长兄手撕林姑娘。而他们的主母就更奇怪了。以前唯唯诺诺谁人都能踩上两脚,现在一言不合就开打,对老夫人的态度更是成迷。一会孝顺有加,一会痛心疾首,害的老夫人差点将她当妖怪烧了。要说最奇怪的还是,两位主子的相处状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信你瞧。表面众人看到的两年不曾同房的两人,不问对方尺码互送衣服尺码还正合身。在一块吃饭,给对方夹菜夹到碗冒尖,完全不顾旁边人的死活,这要说没奸情谁信。实际的楚慕沈昭,本将是个男人,你穿着花花绿绿的去军营,是想要本将被人笑死吗?沈昭我还是个女人呢,你穿一身男人的长袍,是想要你娘打死你吗?楚慕你多吃点,你看像什么样子,这样哪有力气替我去练兵。沈昭你也是,多吃点好好补补我的身体。要不然哪有力气替我应对你表面不一的娘,你色中饿鬼的兄长,还有你那赢弱不能自理却险些害死你的白月光。...
末日囤货爽文不圣母曹贼系统搞笑轻松解压。末日突然到来,从收留女邻居开始,罗仁打造一流安全屋,囤积物资,对敌人杀伐果断,收留女神组建势力,在末日活的十分滋润,毫不利人,专门利己当别人还为了一颗土豆拼命的时候,罗仁吃着烤肉,喝着红酒,在温暖舒适的房子里,与美女共度良宵!末日,收留女邻居后我无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