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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并州
一辆符车往北行。
车中有悠扬悦耳的琴声,如小桥流水,低缓流个不停。
那是蔡琰小萝莉在弹琴。
小姑娘家庭教育极好,既博学能文,又善长诗赋,兼长辩才与音律。
小姑娘的琴声,自然是极好的。
她五指葱茏,极为专注,看起来像个美丽的小精灵。
“专注的小姑娘啊,总是最可爱的。”
陆云坐在符车之中,手捧着一卷天书,露出一丝笑意。
距离上次大战已经过了五六天之久,他别离了剑圣王越与枪神童渊,继续踏上北上的行程。
并州他还是要去的。
来到大汉这个年代,天下第一武将吕奉先他还是想见见。
第一武将,究竟是什么样的一个人?
之所以说是第一武将,是因为陆云不觉得他会是天下第一人。
只剑圣王越,吕布便不一定是对手。
至于大贤良师张角,估计可以秒杀了吕布。
大贤良师张角,他的目标一直是大汉的天。
而吕布,还属于人间……
“子龙,来来来,我们接着比武!”
耳边传来了张飞的大嗓音,似乎有些不服气。
陆云看去,原来是张飞在邀请赵云比武。
长途的旅程总是无聊的,对于张飞来说,除了喝酒之外,所能做的,便只有比武了。
而好在,来了一个赵子龙。
又好在,陆云的符车不仅结实,还够大。
比武便因此开始。
一个天生神力,以大力压人。
一个学得百鸟朝凤枪的精髓,走的是灵动的路线。
力与技,比拼在一起。
究竟谁能更胜一筹?
自有事实为证。
事实证明,张飞与赵云的比武,张飞胜少输多。
力经常败。
张飞的一身蛮力,并不能完全发挥。
而赵子龙,枪法精妙细致,杀人于无形。
每当张飞厮杀的大叫痛快之际,他的喉咙前,便多了一根长枪。
他便输了。
陆云不由想起了他曾经的手下,如今的大宋大将豹子头林冲。
他也是学枪的人。
他的枪法鬼斧神工,细巧精微,令人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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