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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许久,副官斐利修斯过来汇报:“全军准备完毕。”
戴弗斯面无表情的宣布:“出发吧。”
之前,他在小队里还感觉不明显,现在作为首领,俯瞰全局,他就发现了问题。前世,他虽然不是军人,但看电影、逛论坛,多少也知道,军队打胜仗的基础之一就是纪律严明、快速机动,在大学军训时,搞紧急集合都是按分钟来计算。现在可好,从吹号到列队完毕,花了一个多小时,这种拖沓把他刚当首领的兴奋感浇熄了一半。
现在,在军事上毫无威望的他也只能静静地观察,记下所有的弊端,思考解决的办法,等到时机成熟,才能谈整顿军队和改革军制的事情,那恐怕将是一条漫长的道路。
等到队伍已经出营将近一半后,斐利修斯说道:“戴弗斯首领,我们也该动身了。”
戴弗斯点点头,希洛斯早已牵来了他的马。昨天,戴弗斯得知首领是有马骑时,他还挺紧张,前世他可不会骑马。谁知骑上之后,居然控御自如。原来,当时地中海世界几个最厉害的骑马种族之一就有塞萨利人,原先这个身体的主人从小就放羊牧马,残存的记忆和本能的肌体记忆,足以让戴弗斯能自如的控制马匹。
他抓住马缰,一跃上马,双腿微夹,战马仰头轻嘶,迈动四蹄,小跑前进。
戴弗斯昂首挺胸,端坐其上。昨天,托尔米德的一番话让他不再考虑要和士兵同甘共苦,把马匹让给年老体弱、残疾的士兵。现在的他需要高高地做在马上,时刻提醒士兵们:他,戴弗斯是全军的首领!至于那些收买人心的做法,还是等他成为名震天下的名将时再说吧。
骑在马上,看着浩浩荡荡前行的队伍,戴弗斯心中自然生出一股豪情:大丈夫就当如此!
戴弗斯控马徐徐而行,斐利修斯,亚西斯特斯紧随其后,其次是步行的希洛斯护卫队。出了军营,再往前行进一程,就到了全军汇合的地点。
戴弗斯原以为自己的队伍动作迟缓,没想到还有别的队伍没到,看来行动拖沓是雇佣军的一个通病,而且大家都习以为常。
客里索普斯的斯巴达队伍已经在前方站好,戴弗斯骑马过去打招呼的时候,经过的队伍中发生不小的骚动,其他军营士兵认出他就是昨天做出精彩演讲的首领,但仍有一些人对一个乳臭未乾的年轻人居然高高在上,既嫉妒又不满,说着质疑他指挥能力的坏话让紧随其后的亚西斯特斯涨红着脸,一脸怒容。戴弗斯却恍若未闻,只顾向前。
();() 唯有客里索普斯的这支队伍安静的仿佛没看到他这个人的到来,使得戴弗斯认真的打量这些真正的斯巴达战士:只见他们穿戴全套的武装,排列成整齐的方阵,个个体型彪悍,静默站立,犹如一颗颗挺拔屹立的青松,成为这喧闹的汇合处一道独特的风景。而在他们锐利而充满杀气的双眼中,让戴弗斯感到这种沉默一旦爆发,那将会释放出何等强大的力量!身体,技艺、战术、纪律,合而为一,这就是斯巴达战士!
戴弗斯羡慕的看了又看:何时自己才能统帅这样精锐的士兵!到了后来,他才知道客里索普斯的部队还只是大约三分之一的士兵是真正的斯巴达战士,其余的则是庇里阿西人。
在斯巴达军队两侧的是索西斯、帕西昂等小型雇佣军组成的队伍,全军会议之后,他们大多加入了客里索普斯的队伍,其他几个首领也有队伍加入,只有戴弗斯的军营没人感兴趣。对此,戴弗斯也感到很无奈。
戴弗斯的军队这一次列阵速度很快,因为基本遵循了出营时的顺序:最外侧是重步兵纵队,分四列,第一纵队依次向后排列;内侧则是轻步兵纵队,分两列,这样轻重步兵的纵列长度一样,前后大约半里多长。当敌人从左翼外侧袭来时,行进中的纵队士兵可以立刻右转,重步兵在前,轻步兵在后,迅速就形成常规的战斗队形。而辎重营则位于轻步兵的内侧,这个巨大中央空地的左侧。戴弗斯与他的护卫队则处于轻步兵与辎重营之间。
大约又过了半个多时辰,各营列队完毕,铜号声再次响起,终于可以出发了。
行军速度并不快,主要是受各辎重营的拖累,帐篷、食物、医药、物品和其他不能由人背负的物资都得由牛马驮载。马匹可是不能驮太重的马车,否则马具会挤压他们的脖颈气管,导致窒息;公牛比马强壮,但耐力不好,而且性情也不太可靠。
戴弗斯就看见梅尔西斯在辎重营,来回穿梭,处理意外情况,不时招呼士兵们帮忙。戴弗斯暗自庆幸自己听从了梅尔西斯的建议,事先给他派了一个中队,去协助辎重营。最终,戴弗斯的目光落在了众妇女中的克莉斯托娅身上,虽然穿着都一样,但她的身形和气质却犹如鹤立鸡群一般,很容易就辨认出来。
克莉斯托娅好似有感应,扭头望这边看来。
戴弗斯忙收回目光。
“这样的行军速度一个小时也走不了十里路。”
他说道。
“没有波斯人的侵扰已经不错了。”
斐利修斯庆幸的刚说完话,后方传来一阵骚动。
();() “发生了什么事?”
戴弗斯心中一紧,忙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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