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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朝颜抬眼,往他头顶的简介扫过去:【张淮民,二十五岁,家境贫寒,敏而好学。】
天书:【他就是差点成为替罪羔羊的张生,如果你没插手,按原剧情走,他会被抓进大牢,严审逼供下,屈辱地死在牢里。】
沈朝颜:【所以,我是救了一条人命咯!】
天书:【没错!宿主很棒哟!】
沈朝颜:【哪里哪里,都是你的功劳。】
天书:【没有没有,宿主人美心善,富有正义感。】
沈朝颜跟天书商业互捧了一番,就听到她家爹爹指着她对张淮民说道,“这次案子多亏她帮忙,我们才能这么快破案。况且抓住凶手是本官职责所在。”
“也许对大人来说,这只是再普通不过的案件,可是对小生来说,大人抓住凶手也是救了小生,让小生不必受人指指点点,不必被人恶意谩骂,此等恩情,小生一辈子都不会忘记!两位大人以后如果有用得着小生的地方,小生必当竭尽所能!”
沈朝颜看着他衣服上几处明显的墨渍和划痕,知道他被当成嫌疑人的这段时间肯定遭到排挤,受了不少委屈。
沈朝颜回道,“我们只是做了分内之事,此案已经了结,你安心准备科考,将来做个造福百姓的好官,就是对我们最好的报答。”
张淮民深深看了她一眼,郑重其事地承诺道,“好。”
他一直把他们送到书院门口,等他们的身影彻底融入夜色才转身回去。
沈朝颜心里装着别的事,并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这个时候的她自然想不到,将来他们还有再碰面的一天。
第二天,沈朝颜开始着手制作铅笔。
她按照天书提供的步骤,找来手指粗细的笔直树枝,把树枝锥了个对穿,又把石墨打磨得又细又长,然后用蜂胶熬制胶水,涂抹在石墨芯上,把石墨芯固定在细长的树枝里。
顿时,一支古朴简易的铅笔就完工了。
沈朝颜试用了一下,觉得效果不错,立刻去找沈临风,“二哥!”
沈临风刚做完拉伸,一扭头便瞧见她兴冲冲的模样,“怎么了?”
他如今瘦了一圈,身上的衣服穿着宽松不少,不过沈朝颜让他暂时别浪费钱做新衣服,而是帮他翻出一堆他前几年的旧衣服,让他先凑合穿。
说是等他彻底瘦下来,再将衣橱来一次大换血。
“二哥,我做了一支笔,你来试试我的笔!”
沈朝颜说着,把他拉到湖心亭,从怀里拿出纸和笔。
这支铅笔做工有点粗糙,不仔细看还以为是一截品相不错的树枝。
“这是什么笔?”
沈临风抓过笔,低头仔细端详。
“这是我明的便携式炭笔!”
沈朝颜滔滔不绝地跟他说了这支笔的优点,等他把一张纸都涂满,又问,“如何?好用吗?”
沈临风平常不爱读书也不爱写字,但是画技不错,试用完她自制的笔,立刻露出现新大6的表情,“不错,这笔跟我平时用的炭笔很不一样,既小巧轻便,又不会把手弄脏,无论是画画还是写字,都特别顺手。”
“等晚上爹爹回来,我再让爹爹试试,如果你们都觉得好用,我打算开一家铺子卖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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