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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笑,“是的,总得我自己肯出来。”
我握了握她的手,“流浪快乐。”
她第二天就上飞机去巴黎。
我感到她的那只手紧了紧,“satoyou”
。
我们平静地分别,她回家收拾行李,而我打算去下一个地方前,先爬一下峨眉山。
金顶是峨眉山的最高峰,非常冷,明明是夏天,还需要穿棉袄。
我搓着手,给正在飞机上的lilith写了一封e-ail,谢谢她这十来天的款待。
亲爱的lilith:
有时候,没办法不痛恨地域的差别。地球的博大辽阔,对于某些想要相见的人来说实在是奢侈得很。有时候也特别痛恨现实和梦想之间苍白的无力感,以及痛恨我们这个年纪,为什么一定要经历某些事情。
我的家已经很难再留住我了——从很久以前我就试图走出去,哪怕用流浪的方式。初三的时候,我中考失利,没有考到妈妈希望的学校里去,并且一下子从全市最好的四所中学之一,险些掉到一所职业中专里去,可是因为我“师出名门”
,我老师就用了一句话来形容我,“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言下之意,我是死掉的骆驼,在考试这样茫茫的沙漠中,是被淘汰的一员。
于是不甘于沉溺平庸的我出走了,在那个炎热的夏天的晚上。带着我妈妈抽屉里五十个准备用来买菜的钢釴儿——那时的五十块对我可是个大数目,因为妈妈第一次投资上的失败,我家处于一种经济上的黑洞,而且那次贫穷几乎整个扭转了我们的消费观念。当时,我很努力地对自己讲,我不是在偷她的钱,我会用零花钱慢慢还上的。
我的打算是,在离家不远的市民广场,通宵达旦地坐着。我不知道自己会离开家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性质的出走是否算抗议,我当时的心态真是很茫然,我只想离开家而已。那个广场很美丽,灯火总是通明,还有纳凉的石凳。平时,我爱去那里,也总是一坐就记不起来回去的时间。可是那个出走的夜里,我坐在空旷的广场上,冰凉的石凳上,看着比天上的星星还要明亮的街灯,第一次觉得这里真是荒凉,可是我又不能回去,所以那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无家可归。
白天,我徘徊在广场,或者骑着破旧的自行车到处逛,为了翻新我的心情,或者说为了体现自己的独特处,我拿那五十块钱在附近的二手市场买了一个半旧的随身听,戴着它,以区别那些真正意义上的流浪儿。我根本没想过没有钱,我接下来的一个星期要怎么过,也许在我心底深处,还是惦记着那个并不怎么温暖的家,还是觉得在万不得已的时刻,我还可以一下子从那些可怜的流浪者行列,跻身到这个城市里的正牌居民。
现在想起来,我这种思维真是对那些流浪者的侮辱。
现在,距离那时已经过去了整整八年,要不是因为有日记在身,我已经忘记了那时的心情。
事情总是螺旋形地周而复始,去年大学毕业后,我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流浪。
真正意义上的流浪,这次,再没有回头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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