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良宵夜暖,高把银缸点。
雏鸾娇凤乍相见,窄弓弓罗袜儿翻,
红馥馥的花心,我可曾惯。
百般撋就十分闪,忍痛处,修眉敛。
意就人,娇声战,涴香汗,流粉面。
红妆皱地娇娇羞,腰肢困也微微喘……”
两天时间,苟顺一家三口跑了四个茶肆,其中一个还在府城之内。于是,府城内外近万人口,最少有一半人知道江边来了个“苟家班”
,而且段子不错。
对于这种地推能力,甄鑫只能无可奈何的表示佩服。
不仅如此,苟顺还抽着空带上苟彬在周边淘了一堆东西,运回来搭建戏台。
看着他干劲十足模样,甄鑫很不理解。
既然喜欢唱戏,又擅长做这一行,为什么又要放弃呢?
“他是想让孩子们脱离贱籍,不想让他们长大后依然在忍受我们曾经的苦,想让他们可以读书有希望做官,想让他们可以娶个好女子,也想让她们可以嫁个好人家。”
苟二娘看着光着膀子奋力干活的苟顺,悠悠地说道“这孩子,真是难为他了……”
听一个女人叫自己的老公为“孩子”
,甄鑫却感觉不到怪异。
苟家女人,尤其是年龄偏长的大娘与二娘,一向视苟顺如子侄,他们之间的深情,外人也许很难理解,甄鑫却总是感觉到一些的羡慕。
不管如何,苟顺也是一个有家的男人。哪怕在家里地位貌似低下,其实所有人都在心底,将他视为家里的顶梁柱。每个人都在尽着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他维持这个家。
苟顺的猥琐与怕死,总被别人鄙薄,可是他的家人却从来不会因此而瞧不起他。
他要养的,不是一个二个人,而是一大堆人!
只凭这点,甄鑫有时都会觉得汗颜。
上辈子,自己起码在当地大小都算个角,可是没车没房,单凭自己的收入,养一个孩子勉勉强强,养两个得去卖血,养三个估计要跳楼。
“若非甄公子确实喜欢唱戏,我想苟顺他也不会重新收拾这老本行……”
二娘微笑着说道“倒是不知道,甄公子的喜欢,却又是为何?”
这事,还真的解释不清楚。
原来天天唱戏的时候,总会盼望着戏台突然塌了,自己摔坏之后能拿上一大笔保险金,从此远离这个该死的行当。
这是一个已经完全没落的行业,也是一个早该装进博物馆的行业。
从业十多年,甄鑫不知道有多少次后悔过,不该成为一个戏子。他也曾想过,若人生可以重来一次,他一定会选择远离舞台的生活。
可是如今人生真的重来,他却又忍不住地再次爬上了舞台。
到底为什么,甄鑫自己也没想明白。
喜欢灭元1399请大家收藏灭元1399本站更新度全网最快。
拥有天煞孤星命格的玄门传人唐荔穿书了。aaaa 穿进一本放着霸总夫人不当,天天想着害死霸总,和小白脸双宿双栖,最后被霸总收拾得连渣渣都不剩的恶毒女配一书中。aaaa 唐荔aa...
穿越七零,脆皮丹修她只想摆烂方舒年...
整个莽荒混沌宇宙,将因为一个穿越者而改变!一场意外,柳白穿越到莽荒纪成为少炎丑,带着万化仙府与其灵魂融合,能够将化万物为资粮。漫漫修行路,以万灵养己身,只为长生!...
仙神妖魔,王侯将相龙女掌灯,杯中盛海。野狐参禅,猛虎悟道朝游北海,暮走苍梧。仙神存世,妖魔立国。这些原本和齐无惑并没有半点关系。而总是在梦中看到方块文字的齐无惑,那时只想着能够参与来年的春试。直到在做黄粱饭的时候,有个老人给了他一个玉枕头,让他做了一个漫长的梦。黄粱一梦。黄粱梦醒破凡心,自此大开修行门。金乌飞,玉兔走。三界一粒粟,山河几年尘。把剑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阎Zk新书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他的歌,在榜单上横冲直撞!他的电影,一次次打破票房记录!他的电视剧,一次次刷新了自己创造的收视率记录。每次所有人以为,他已经到极限,但他每次都让人失望。不要揣测他的灵感什么时候枯竭,因为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他是谁?他是娱乐圈无所不能的神!调教娱乐圈,从作曲开始...
作品简介关于蓝血人的救赎蓝血人一直昏昧地活着,直到他的出现。他是蓝血人的救世主,更是神明。金黑都是人,那红血蓝血又有什么区别?今朝,即使要用拳头恫吓,大家也该坐下谈谈了。异能等级纸并强凶狂神...